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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这三个企业组织形式分别有哪些利弊?

创业 koic_zhzz 296浏览 0评论

2021年最后一天,资本圈被一条财政部的消息刷屏了!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这三个企业组织形式分别有哪些利弊?-2

原文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0日


有分析认为,部分独资、合伙企业突击入股上市公司然后减持大获其利,这帮人获得的利润确实该征收重税!

有专家出,像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中,常见的一种手法正是为了躲避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个税,通过设立独资合伙企业,将收入性质转换为经营所得个税,然后通过核定征税方式,大幅降低税负,实现偷逃税。

“核定征收”的初衷是,针对规模比较小的企业,比如常见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这类非法人企业,很可能自己没有建账能力,会计核算不健全,雇不起也不愿意花钱雇专业的财务人员甚至都不愿意找个代理记账,基于这种情况,为了方便征管才有了核定征收的政策。

据介绍,核定征收简单的来说相当1个亿的收入税负率一下子从两位数降低到3.5%左右。

而对不少独资合伙企业来说,核定征税的税负相比查账征税税负大幅降低,这也是高收入者避税常见的手法。实际上这些独资合伙企业具备建账能力。

高收入者通过独资合伙企业的核定征税方式来“避税”,并非限于文娱行业。历史上,出现的不少通过独资合伙企业转让股权等权益性投资适用核定征收的方法,来降低股权等权益性投资交易的所得税负。

也就是说,针对这些“小企业”,在账目算不清楚的情况下,税务局选择不去详细的进行算账,而是根据一个固定的额度征收企业的税款,而这样的“小企业”往往也故意钻其中的漏洞。比如前一段时间的薇娅,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将收入注入这样的“小企业”中,从而达到额定征收少交税款的目的。

而新规的出台,将进一步限制“薇娅”们违法犯罪的发生,毕竟面对他们,税务局即不“薇”,也不用“娅”。我们相信,人人做到依法纳税,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的富强。

作者:南京律师油菜花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624336/answer/2301681063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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